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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24 | 山高皇帝远,"猴子"称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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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学生  黑社会  毒品  斗殴 
2007年,云南省镇雄县法院审结青少年犯罪案件80件200余人,涉及在校青少年110余人,约占55%。自2005年以来,该院审理的带“团伙性”、“恶势力性”及“黑社会”性质的案件近30余起,可以看出,青少年犯罪案件在当地呈上升趋势。

  “犯罪的黑手”正伸向校园

  ——云南镇雄青少年犯罪现状调查

  (本刊记者)储皖中(本刊通讯员)王晓斌/文

  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涉案

  “从近年来审理的涉及青少年犯罪的案件来看,涉案人员正‘年轻化’、‘团伙化’。”近年审理的“东站帮”、“ 南门帮”等带有“恶势力”性质的案件和2006年审理的以范泽忠为首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案件其中不少的涉案人员是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云南省镇雄县法院刑二庭夏彦杰庭长介绍说。

  “东站帮”、“南门帮”、“范泽忠黑社会团伙”及近日宣判的以“李明”为首的四个犯罪团伙,涉案人员91人,其中年龄最小的16岁,未成年人15人,在校学生20人。

  “晚上只要看到或听到大声喧哗,我就不敢开门了。在这里经常能看到一些学生和社会上的人打群架,他们组织严密分工明确,首先是手提两米长的‘关刀’(关公使用的大刀)打前锋,大刀一挥把人砍倒,然后前锋手拿一米长的‘冲锋刀’ 乱砍,其次是副前锋打后阵,如果最后打不赢对方就用‘铜炮枪’打和土制炸弹炸,那种场面太恐怖了,打架现场血淋淋的。 ”这是县城一学校门口的商户老板对记者说他亲眼看到的情景。

  商户老板所说的情况,记者在镇雄县法院的一份判决书中得到了印证。判决书中认定的事实为:自2000年以来,以申某为首的社会闲杂人员及一些学生拥有七八十人的帮派,社会称之为“东站帮”,这伙人持刀、火药枪等工具先后追杀“ 南门帮”的人及与“南门帮”聚众斗殴,帮内对外打架时又分为“冲锋”、 “副冲锋”等,多次斗殴严重危害了县城的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

  “在很多边远山区有很多学校没有学生宿舍,大部分学生都在校外租房屋住,学校对他们课余时间的管理属于盲区,导致部分学生极易感染社会不良风气,一旦受到利益驱使、不法分子的威胁和利用,便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一些学校的安全保卫力度不够。有很多中小学校的保卫人员只是开门关门而已,敷衍了事。致使安全措施不到位,校园防范不力,校园周边秩序治安隐患多,影响坏。”镇雄县法院研究室余修甫介绍说。

  看“场子”的打手都是学生

  记者乘坐从昆明到镇雄的客车时,听到车上有些十多岁的少年在议论:“我看的那个‘场子’(赌场)昨天有个人输了20多万,场子上‘放水’(赌场上放高利贷的人)的人借了10万给他也让他输了,最后叫他还钱,他竟然耍赖,被我们绑了,不拿钱来赎就‘废’了他。”

  “上星期在我的场子有人输了钱闹事,被我们砍了几刀,这个家伙真是不知天高地厚,简直就是找死!”

  这几位看“场子”的人看上去年龄不大,但听了从他们口中说出的话,记者不寒而栗。

  在知情人士的带领下,记者走进一家出租房,楼下有几个人正在审查来赌钱人的身份,“这是我家表弟。”看到是熟人带来的才放记者进去。大门很快就被守门的人关了起来。上了二楼,记者发现,左边的屋子里站满了人。“这些都是到这里赌‘筒子二八’的,你不要说话看看就行了,这里有很多打手的,要小心。”屋子里的人在大声喧哗着,满桌子都是钱,赢的人狂笑不止,一些输钱的人在大声叫骂着。

  “这些赌场是流动的,但也有固定的赌场,还有一些流动在山上,随意搭个简易帐篷就开始赌了。他们分工非常严密,有人在山下放哨,有专人‘放水’,他们的打手都是些学生,打架凶得很,经常拿着刀乱砍。”该知情人士介绍。

  近日镇雄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恶势力”案件,该“团伙”主要经济收入就是开设赌场:2001年,李明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满释放后,李明不思悔过,开设起了流动的地下赌博场所,时而设在城内的出租房中,时而又移师城郊的山上,流动着聚赌抽头,为他人催收赌债,从中获取暴利。同时,李明在城区发展无业青年加入其赌博集团,并将触角延伸到校园内,不论年龄大小,只要“下得了手”而且“听明哥的话”的都收归其麾下,先后有近40名无业青年及学生加入这个违法犯罪组织,充当其赌场的看场人员及催收赌债的打手。这个恶势力团伙形成后,制定了不成文的帮规,要求所有成员 “下级必须服从上级,不允许跳槽、背叛,不准偷抢吸毒”。团伙成员“火拼”受伤,其医疗费还统一支付。2005年10 月28日晚,吉某因团伙利益在镇雄城郊聚众与他人持械斗殴,被对方人员持刀砍成重伤,李欣等人迅速筹集资金2.5万余元,作为吉某的医疗费用开支。

  一些团伙重要的收入还有收取保护费和替人收账,“保护”对象一般是煤矿、企业、发廊、网吧、歌舞厅等场所,只要不交费用老板就会被暴打一顿。2006年晚,沈某伙同手下手持火药枪和长刀到一发廊收取保护费还无故要求入股分红,遭到拒绝后,沈某伙同手下将老板打成重伤并实施了抢劫,后又抢劫了旁边的两家发廊。

  一浙江籍煤矿负责人介绍说:在这里做生意得“黑白两道”都要买通,不然就惨了。去年我回老家过年,一伙二十来岁的人拿着火药枪和大砍刀来到矿上闹事,“这个乡镇的煤矿归我管,叫你们老板来,从今天开始你们的煤必须全部卖给我,由我代你们出售,不然就搞死你们。”当时为了安抚这伙人的情绪,我叫财务取了1万元给他们去吃饭,并交代具体事情等我回来再商量,才把这伙人给打发走。

  “我到镇雄后找了‘罩’我的大哥和当地一名领导,把那伙人叫到左岸茶室谈判,那伙人的老大见到我叫来的人后,脸色发白,立马就跪下,抽打自己的耳光并赔礼道歉,‘大哥我错了,不知是你的地盘。’该位老大马上吩咐手下开茶钱就匆匆离开了茶室,第二天一早一位‘小弟’送了1万元现金到我的矿上。有些刚来投资的老板不懂本地的规矩,觉得自己是投资商,政府应该保护自己的权益,太傻了,政府哪里管得了这些社会混混儿,再说有些官员和混混儿都是勾结着呢!”该煤矿负责人说。

  不懂法律后果严重

  2005年10月31日,22岁的吉某与17岁的在校学生沈某发生争执,吉某带领一伙人在镇雄县一中门口将刚下晚自习的沈某砍成重伤,后公安机关出具了鉴定结论,沈某被砍全身有14条创口,累计长度为132厘米。

  2005年6月4日这天,范晓团伙与王林团伙在镇雄县城南大街街心花园处火拼,当时,作为王林手下的骨干成员,李虹在火拼中身负37刀,惨死在范晓团伙手下。李虹被杀死后,王林团伙成员为李虹操办了后事,轮流跪拜为李虹守灵三天,安葬后王林带领手下成员长跪李虹坟前“血祭发誓”,要为李虹报仇雪恨,声称见一个砍废一个。王林团伙在街上碰到范晓团伙手下的一个小弟,王林手下遂将对方押到县城一桥头上,用随身携带的刀具残忍地割掉对方的一根手指。近日,王林团伙被昭通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等罪名提起了公诉,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公安局一位民警告诉记者:这些案件中的一些学生为了不受欺负、耍威风、贪图享乐才加入这些团伙的,这些团伙帮规比较严格,加入以后就陷入其中不可自拔。“老大”下了命令后,这些人由于不懂法律及后果的严重性,拿起刀、枪就盲目地打杀,心狠手辣,最后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严惩。

  青少年犯罪学校难辞其咎

  根据记者多方调查发现,镇雄县许多官员、老板的子女在当地读到小学或初中后就转到昆明等地求学。“镇雄的教育我们实在不放心啊!孩子在这个地方上学会学坏的,到时候不是耽搁了孩子的前途吗?你可以去调查一下,在教育部门工作的人子女都在外地上学,有些条件不好的家庭为了孩子能在一个好环境里上学,到处借高利贷供孩子上学,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一位县政府的官员说道。

  由于师生资源流失严重,在镇雄有些学校存在着严重的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一切教育成果都由“升学率”来衡量和体现。对于差生,老师希望他别来上课以免扰乱纪律,动不动就开除,使差生无人关心,时间一长就闲流于社会,极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其次,许多学校的法制课程形同虚设、流于形式,以至于很多青少年学生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缺乏普通的法律常识,不知法、不懂法,更谈不上遵纪守法。

  一学校负责人指出:对校外的治安问题我们也无能为力,公安机关对整治校园及周边秩序的力度不够,没有一个长效的管理机制。有关部门也没有密切配合,使校园周边的不良网吧、赌博窝点得不到取缔,工作中各职能部门各唱各的调,致使一些公安机关不允许的行业场所,文化、工商部门却办了证,文化、工商部门不许可的,公安机关给办了证等现象存在,造成一些行业场所长期存在,严重影响了校园周边的治安秩序。

  不良家庭环境形成犯罪的温床

  家庭是青少年一生中经历的第一场所,不良家庭环境是青少年学生犯罪的温床。家庭的缺陷、家庭教养方式不当、父母的不良行为会给青少年学生带来极大的挫折感和不安全感。

  “去年家住塘房乡的申某,22岁,父亲早逝,母亲因贩毒被判死缓,哥哥因抢劫罪被判无期。申某曾因抢劫罪入狱,刑满释放后由于没有生活来源,便重操旧业。当抢劫一位出租车驾驶员时,他将该驾驶员刺成重伤,抢走钱财逃离了现场。被捕后,申某被判了无期徒刑,这就是家庭原因导致的悲剧。”镇雄法院刑二庭夏彦杰庭长说。

  夏彦杰庭长认为,镇雄县是云南第一人口大县,又是国家级贫困县,贫困家庭多,而且大部分家庭的父母都外出打工,有些家长几年才回家一次,导致孩子无人管教和约束,放任自流。另外,贫困容易使孩子在同龄人中产生自卑感,很容易形成孤僻、内向的性格和敌视社会的心理,为了满足自己从家庭中无法得到的物质欲望,他们往往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

  “在一些边远山区,经济、文化相对落后,一些群众信奉‘多子多福,早养儿子早享福,儿子才能传后人’,一定要生一个男孩才肯罢休。一些家庭由于超生,孩子们一出生就托他人抚育,一直未得到父爱、母爱,读初、高中时,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于是,多数超生子女会产生报复心理。一是报复生身父母,认为小时候得不到父母的爱,长大了就不好好读书,就要在社会上惹事生非、打架斗殴,让其生身父母为难;二是报复同胞兄弟姐妹,他们认为为什么其他的兄弟姐妹会在父母的身边享受父爱和母爱,凭什么自己刚一出生就被送出家门请他人抚育,由此对其他兄弟姐妹产生仇恨、憎恨,甚至实施报复行为,造成人间悲剧,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县法院研究室余修甫分析说。

  社会成为青少年犯罪的“大染缸”

  社会大环境的不良现象对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尤其是网吧、影视、“靠老大”、染吸毒品是造成青少年学生走上违法犯罪的直接社会原因。记者随意走进镇雄县的网吧和游戏室,乌烟瘴气的环境里面坐满了十来岁的孩子,他们嘴里正在“吞云吐雾”,电脑桌前扔了许多烟头,旁边放着几个饭盒,他们已经完全沉浸在网络世界中。

  “在现在的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网上游戏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及其他不健康的内容,对青少年的思想造成了严重的污染。由于青少年生理和心理方面的不成熟,在外界不良环境的刺激下,很可能走向极端,造成暴力、强奸等犯罪。其次,网吧、影视放映厅等管理不严,致使一些青少年学生整天沉湎于此,也是打架斗殴滋生的土壤。”一位前来网吧寻找儿子的父亲气愤地说。

  在校学生由于经常被一些社会闲杂人等抢劫和殴打,有些孩子怕别人欺负就找人“罩着”,有的则是被吸毒人员或“ 团伙”找上门来主动当“保护伞”。并由“保护伞”演化成“哥们义气”,跪拜结盟,以各种形式与社会上不务正业的人勾结在一起,拉帮结伙,打架斗殴,逐渐发展成为恶势力和黑社会势力。

  “去年审理的案件中,就有很典型的,比如某学校有些学生上学时经常受到一些小混混儿的欺负,有几个志同道合的同学就成立了‘学生自治委员会’,开始是为了保护自己不受欺负,打过几次架后,势力逐渐壮大,气焰越来越嚣张,由于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就开始抢劫学生,后来发展到帮人讨债和追讨高利贷,从中获取资金来进行挥霍。该团伙作案10余起后就被公安机关打击了;另外一起案件的6名被告人中,5个是在校高中生,1个是在校初中生,他们携大刀、铁棒等凶器到铁匠坪路段,用石头堆在公路中间,强行拦截从镇雄县城到场坝乡途经此路段的车辆。一次岳先生驾驶出租车被拦截后,岳开车强行逃离现场,6人持刀追砍,将该车的挡风玻璃等处砸烂。该伙人15天内连续拦车抢劫6起。”刑二庭夏彦杰庭长痛惜地说道,“这些学生年纪这么小就犯了罪,太可惜了!”他呼吁,为了遏制青少年犯罪上升的势头,全社会都要担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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